本中心的診金和其他分項收費(如藥物、診斷或治療服務、義製人體器官等),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報上「私家收費標準」而制訂。
本中心在病人診症後會收取有關診金,其他分項收費則需在接受有關服務前預先繳交。就已預約的服務,若病人連續兩次失約,所預繳的費用概不發還。本中心接受現金、信用卡(只接受Visa及MasterCard)、易辦事或支票付款。